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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各國案件訊息

英國對原產於中國大陸之進口特定長纖玻璃纖維紗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發布日期|112-02-01
英國政府依其貿易救濟署(Trade Remedies Authority, TRA)之建議(TD0008、TS0009)於本(2023)年1月31日公告,對原產於中國大陸之進口特定長纖玻璃纖維紗(certain 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並排除由長纖玻璃纖維製成的墊子(不含玻璃絨墊)。反傾銷稅部分:個別廠商稅率為0~19.9%,其餘廠商稅率為19.9%;平衡稅部分:個別廠商稅率為4.9~10.3%,其餘廠商稅率為10.3%。

本案源於歐盟執委會分別於2011年3月9日及2014年12月16日對原產於中國大陸之進口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EU 248/2011)及平衡稅(EU 1379/2014),復經屆期檢討後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英國自脫歐後維持部分原歐盟採行之貿易救濟措施,屆期後由TRA進行過渡檢討以確認這些措施是否應調整或撤銷。

TRA於2021年1月29日展開對原產於中國大陸之進口特定長纖玻璃纖維紗的過渡檢討,並於本年1月31日完成檢討後向國際貿易部長建議依前述稅率繼續對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至2026年1月30日止,另TRA調查發現英國並未生產長纖玻璃纖維墊,且亦沒有跡象顯示從中國大陸進口的該產品與英國產製的其他玻璃纖維製品相互競爭,爰將長纖玻璃纖維墊排除於課稅範圍,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自2021年1月30日起停止課徵平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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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09-23  瀏覽人數:5,066,445(自105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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